戀愛原本是一件應該會讓人高興的事,因為有人終於可以很和諧地分享我們的情緒和想法,讓我們在人生的路上不再感到孤單。很多人戀愛的時候總是想要跟所有的親朋好友分享她的喜悅。他們會不厭其煩的帶著交往中的朋友參加宴會,拜訪親友,讓自己身邊的朋友都可以認識自己的戀人。公開友誼是大多數男友朋友交往時所採取的正常態度,社會上對於任何男女之間的交往和特殊友誼都已經有了很大的認同幅度,不會輕易的大驚小怪。但是,即使我們的社會已經變得如此開放了,在我們周遭卻還也有很多人對於自己的戀人是一直想要採取隱瞞的方式進行的。有些戀人從交往到分手都採取秘密進行,有些人是在分手之後才公開,有些人甚至都被他人識破之後也都死不承認。這些明明在交往卻又推說他們只是普通朋友,甚至彼此不認識的人,他們倒底有什麼理由不能公布兩人之間的戀人關係?這些不能公開的戀情最終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在我們所有人裡就是明星和藝人最喜歡偷偷摸摸談戀愛。明明兩個人在街上十指緊扣,行為親密,一副戀人的模樣,但是他們絕對不肯承認他們是在戀愛。明星們這種戀愛都不肯承認的態度,我倒是能夠理解。明星和藝人,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受到眾人的矚目,況且大家都時常捉風補影的在製造新聞,讓他們這些藝人覺得自己一點都沒有私人的空間。為了保護交往的人,或是不想讓交往的人受到流言的傷害,所以他們這些明星常常會想保持他們的隱私,不對影迷和記者公開他們的感情生活。

 

人家明星想要隱藏自己的戀情關係通常可以用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我們平常人想要跟對方秘密交往的理由在哪裡?我認識一個女朋友,她以前在學校裡跟一個男同學很要好,兩個人好到已經是難分難捨,可以共用一把牙刷的地步了,但是她在其他同學的面前都裝作若無其事,兩人根本沒有特殊友誼的樣子。如果有人發現他們兩個在一起,她會推說他們只是碰巧碰到;如果有人看見他們兩個吃飯的時候共用了一個叉子,他們會推說那是因為餐廳沒有乾淨的叉子;如果有人撞見她從他的公寓出來,她會說那是因為她來他家借書。我們所有人撞見他們兩個人在一起的機會層不出窮,明明時常看見他們親親我我,他們兩個人卻永遠不公開承認。

 我的這位朋友私下告訴我為什麼她不肯在公開場所承認她有男朋友的原因,她說,她覺得她還只是一個學生,對於未來的工作和前途都是未知數,她不想為了一個還沒長大成熟的男生綁死自己,即使這個男生是她現階段所喜歡的人。她覺得如果兩個人如果沒有公開戀情關係的話,她不但可以騎驢找馬,一邊跟雞胸談戀愛,一方面也還可以物色更好的人選,再說萬一以後他們兩個人真的勞燕分飛的話,兩個人也都可以保持各自愛情史上的清純,永遠都可以以清純美少女的身份理直氣壯的跟其他人再談一次談戀愛。

這對躲躲藏藏的戀人有什麼好結果嗎?沒有,他們一年以後分手了。了斷這段沒有公開,大家卻心知肚明的戀愛關係之後,這個女人也找到一個條件更好一點的男人。當然,她還是堅持他們必須以秘密進行的方式隱藏他們的男女關係,因為她也不曉得這段感情倒底值不值得公諸於世,所以只好再次隱瞞。她以這種方式跟好幾個男人交往之後,感情生活不但沒有一路順風,到最後竟然有某些個曾經跟她秘密交往過的男人出面指控她,說她水性楊花,曾經私下跟很多男人都有一腿,害她跳黃河也洗不清。

另外一個女人在工作場合認識了一個條件很好,能力很高,職位也很高的德國男人。他們兩人從認識到火熱的關係不到一個月,但是這個男人卻要求這個女人絕對要對他們的關係守口如瓶,絕對不能對外透露他們的關係。在德國這種講求個人主義,連三十歲男人要追求五十歲女人的怪事大家也都會見怪不怪的社會,一個男人竟然不敢公開自己的女朋友,真是太不可思議了。起先,這個女人原以為這男朋友要這麼做的原因是出自於工作職位上的考量,所以她很放心的做她的地下秘密情人,不敢對男方要守密的要求有所異議。到最後,這女人才搞清楚,這個男人是因為已經結了婚又不想離婚所以才千方百計搞神秘。他們兩個人不能公開戀情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的戀情是一個會導致男方婚姻破裂的婚外情。

這個不能公開的戀情最後只有兩條路可以走。女方依男方的要求,繼續無怨無悔的當他的地下情人,兩人繼續秘密恩愛下去。第二條路,兩個人拍拍屁股分手,反正大家以前秘密交往都沒出錯,要秘密分手那就更容易啦。這個女人剛開始的時候覺得只要自己愛這男人,當他的地下情人也無所謂,為愛犧牲,聽起來偉大,做以來感覺也偉大。可惜,這女人熬了一段很長的時間之後,越想越來火,覺得做地下夫人太委屈自己了,哭了好一段時間之後決定跟這無情男分手。

其實,在現在這種風氣開放的社會,沒有多少人會公開反對任何朋友的交往。有的比自己小十歲的男人在一起,有的則自稱是同性戀關係,兩個女人在一起親親熱熱也沒有人會反對。身為朋友,大家其實都會很尊重朋友的選擇,認同朋友與任何人的私下親密友誼關係。說穿了,現在大多數不能公開的戀情大多都是因為婚外情,所謂的批腿戀人和午妻就是那種完全不能公開的關係。在台灣,已婚的人有外遇還是可以被法律制裁的,所以那些結了婚但是偏偏又喜歡惹花拈草的人最不能公開婚外情的動向,只能偷偷搞神秘,希望能靠偷吃的伎倆把婚姻跟婚外情都能順利把關。我記得以前有一個很有名的女記者跟一個政治人物談戀愛,到最後的時候,這女人說她完全被這男人騙了,因為她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這個男人是個已經結過婚的男人,所以她自稱她是無辜的。在我看來,如果一個女人年幼在二十歲以下,不知人間世事那也就罷了,但是一個三十有幾的女人還說這種假裝天真無邪話的話,這種行為不是超級虛偽就是頂級的愚蠢。

另外一個女人因為她中國的同居人時常動手打她,讓她時常受傷骨折。德國的醫院為了這種家暴事件,特別安排她住到秘密的婦幼中心去住,也給她安排另外的居所讓她可以重新生活。剛剛開始,這個女人的決心很像很強,可惜過不了一個月,我們所有的朋友都發現她變得支支吾吾,問她為什麼不在家,她都答不出來。後來,我們發現,她竟然暪者我們大家和婦幼中心,不顧她手臂上的石膏都還綁在手上,她竟然不怕死,又偷偷摸摸的回去找她老愛動粗的中國同居人。說要離開她同居人的是她,偷偷摸摸回去會她老情人的也是她。我們朋友對於這種偷偷摸摸的回鍋戀情很予以同情,但是家卻也都成為她日後的拒絕往來戶,因為我們也很怕無緣無故被她同居人騷擾。

還有另外一個女人也因為秘密的戀情引出一大堆的事故。這個女人跟前任男友分手後竟然又跟這男人秘密交往,可能是為了顏面問題完全,所以女方完全不讓朋友知道,保密到了極點。結果這個女人最後懷了孩子,而前任男友居然不認帳。孩子生下來之後,女人堅稱說這個孩子就是那個前任男友的,但是因為他們交往太隱密了,我們所有人都無法替她作證,而這男人死不出面,連DNA 都無法驗證。這種因為秘密交往而引發出的後續問題能怪誰?

反過來,如果一個男人不肯對外公開自己的女友的話,其實理由大概也只有幾個:一,他是花花公子。他目前正在交往的女朋友人數多過一人以上,為了避免感情糾紛,怕有女人要為他跳樓自殺,怕女人拿硫酸去潑他的臉,也為了怕被朋友掀他的底牌,為了各種安全理由的考量,所以只好要求諸多女朋友每個都要保密。二,交女朋友主要的目的是跟她上床,身體互動是最重要的,公開社交活動就可以避免,反正到最後跟女朋友見面都約在汽車旅館裡, 根本沒有什麼所謂公開不公開的問題,反正這種性愛友誼從頭到尾就是秘密外交。三,交女朋友只是為了解決自己暫時性的寂寞,或是因為失戀之後想要報復女人, 或者覺得女友各方條件太差,因為自知只能逢場作戲一場,根本無法深入談到感情問題,所以這種女朋友不宜公開。四,吃軟飯的牛郎。因為這種男人被女人包養,每個月的生活費,社交費都是由女方負責支出,感情主控權全操之在女方手裡,所以男人對外不宜公開這種包養關係。五,他是已婚男子。因為他怕被警察捉,也怕老婆查,所以只能秘密交友直到紙包不住火的那一天。

以上所敘述的都是很畸形的秘密戀情。但是很多年青人想要隱藏戀愛關係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怕父母的反對。有些父母很勢利,對方沒錢沒勢的就會遭到長輩的百方阻饒;有的父母會覺得小孩在25歲之前談戀愛都嫌太早,反對他們因為戀愛而影響學業,所以他們這些年輕人乾脆瞞著父母他們的感情生活。但是這種交往其實不算是很秘密,因為他們只有父母不知道,親戚不知道,但是對其他所有的同學和朋友都公開。這種半公開的交往,在我覺得是情有可原,這應該不算是惡性的秘密交往。在我看來,所有戀愛裡,就只有那種蓄意瞞住所有親朋好友的耳目,對誰都不能承認的關係是最糟糕,結果也最悽慘的。

當然,所有不能公開的戀情都有它的原因和理由,不管我們外人能不能理解。所以,即使一對戀人想要對外企圖隱瞞他們的戀情和關係,那都是他們的選擇。只是,天下沒有藏得住的秘密,也沒有包不住的火,不管人想要怎麼隱藏,事情終會有被人發現的一天。到最後,不管是那個想要騙人的人,或是那些被騙得一塌糊塗的朋友,最終都會因為這場騙局變得關係很尷尬,到頭來,愛情和友情全都變成烏有。而最糟糕的是,企圖隱瞞戀情的戀人到最後通常都沒有好結果,十有八九全都分手作為結局。

這些琳琳種種各式各樣不可公開的戀情或許有一天也會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或許有一天有個男人也會要求妳不可以公開你們的親密關係,或是有什麼不得已的苦衷我們必須隱藏自己的戀情。不管如何,從多人的經驗看來,這種必須隱藏,不能光明磊落的戀情最到最必定是會演變成一段畸情。如果有男人這樣要求妳,希望妳能成為她的秘密情人的時候,妳千萬要考慮這種男人是否值得你的信賴,一個不能做事光明磊落的人是否值得作為妳長久的戀人。一個男人,對於女人也必須有這種程度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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