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政壇上的新爭論,大家都在爭辯馬總統這樣切斷國會議長的職位到底應不應該。就我一個只有婦人之見的家庭主婦來看,這樣的案件真是再簡單不過了,真不明白那些有頭有腦的政治人物到底在吵什麼,更不明白他們這些人為什麼都想要轉移關說的焦點,故意把整個事件從國會議長違反自律關說硬轉變成馬總統的政治鬥爭手段。我想,或許,他們這些反覆重申這不是關說的政治人物自己本身心裡都有鬼,很怕萬一自己哪天不小心也被抓包所以才會昧著良心說話。

當我看見很多大人物為了這件案子吵得不可開交的時候,我當下就在想,如果這樣一件事情如果發生在夫妻之間,那麼大家又會怎麼處理呢?

如果有一個老婆在無意間看到老公的手機裡有跟某著女人有曖昧的留言對話。老婆看到這樣露骨纏綿的對話,氣得不得了,立刻就跟老公抗議,不但立即分房還準備要跟老公離婚。這時,這老公不但沒有立刻低聲下氣好好認錯,反而還要跟老婆抗議,要老婆先反省她不應該偷看他的私人手機。這老公說,老婆以這樣無意間看到的訊息查到老公有外遇的方法不合法,所以老公外遇的事實有待重新評估,老婆要離婚的訴求也不能被接受。老公對於自己外遇的事情一字不提,反卻先責備老婆侵犯他的隱私權,更怪老婆發現外遇之後太高調處理,沒留給老公情面。老公的要求就是說:請老婆悄悄看過,輕輕放過,就假裝沒有任何事情發生過。

 如果老公瞞著老婆搞外遇,有一天被老婆無意間發現了,不管老婆是以什麼方式發現了,老公可以要求老婆蒙著眼裝作沒看見嗎?老婆揭發外遇的過程即使不如老公所期望,沒有真正的抓奸在床也沒收集到體液,但是老公精神外遇的事實已經屬實,這到底還有什麼好爭辯的?這對夫妻身邊的朋友有需要為有外遇事實的老公說三道四,甚至幫老公罵這無辜的老婆心狠手辣,罵這老婆不識相,一個黃臉婆竟然為了老公在外面稍稍偷腥就激烈的想跟老公分手?

男人有外遇,肯定會有自以為是軍師的難兄難弟會出面幫忙說話,這些人有時不但不勸自己兄弟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反倒要趁機圍剿無辜的老婆,說她這做老婆的人緣不夠好,做人不夠圓滑,廚藝不佳還笨頭笨腦,不如趁這次外遇調情事件先把她給先休了再說,免得夜長夢多,以後豬朋狗黨一起喝酒作樂才不會有後顧之憂,壞事做盡也不怕有人管。像這樣趁機興風作浪,唯恐天下不亂的人絕對是沒腦子,沒道德的超級損友,以為自己很有義氣仗義執言,但是人家沒智障的人聽了都會覺得嘔心,覺得這些豬朋狗黨虛偽噁心得厲害。

有的人會說老公只有精神外遇是不算外遇的,真正的外遇是肉體上的外遇。有些法官說,一對男女光著身體洗溫泉澡也不算是外遇,手工服務也不算數,只有在未婚女人體內查到已婚男人的精子才算是真的外遇通姦。有的法官更扯,因為他們甚至還會覺得男人的這種外遇基本上是不會影響夫妻兩人的婚姻關係和品質,女人無權因此要求離婚,也不能因此向老公有象徵性的懲罰。很多已婚女人其實非常不能認同這些法官的論點,因為對於信守婚姻諾言的女人來說,當老公在精神上出軌的時候就算是外遇了,老公在心靈上在語言上愛撫另一個女人的這種行為就足以毀掉夫妻間的信任,根本不用再等到親眼看到老公跟那女人上床的那一刻。

老公不管以任何形式背叛了老婆,即使他千方百計的想要否認也無濟於事,因為轉移焦點,不能改變犯罪事實。如果老公還真想跟老婆重新就好,這老公還是早早認罪,請求原諒遠比沒完沒了的狡辯更實際有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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