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個交了女友要離婚的美國朋友最近好像是吃了熊心豹子膽,越做越過份!他在法院開庭判決離婚之前的幾個月開始蓄意亂花錢,帶女人去五星級度假,買珍貴珠寶,故意讓自己大量負債。光是信用卡就多辦了好幾張,每張都在兩個月內給它刷爆,蓄意讓自己變成高級卡奴,宣稱自己無法還清債務!現在,他經過律師正式通知他那正等著離婚判決書的前妻:他無力支付任何贍養費!!要他的前妻自己看著辦!

前妻的律師因為事出突然,無法在短時間之內收集有力的證據,證明她這老公是蓄意負債,想要延期出庭。但是據律師說,法官也可以不同意延期出庭。這是對女方極其不利的處境!如果事情照男方的蓄意安排之下,女方可能一毛錢都拿不到!這下該怎麼辦呢?

夫妻之間,如果一方情意已了要另尋人生的另一條道路,大家都沒話可說。但是,如果過河拆橋,完全要置對方死路一條就太過絕情!一個女人為了男人持家一二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現在,男人為了讓新歡可以過更好的日子,對於前妻便想一毛不給的就打發她走路,不管她日後的死活?怎麼說這都是很不人道的!更何況他的收入都遠遠的超過其它平常人!

現在,我的朋友該怎麼做才能有轉機呢?現在離出庭的時間只有一個多星期了?她該做些什麼呢?還是只能坐以待斃?希望有經驗或是有此知識的人趕快發揮同胞愛助她一臂之力!儘快在此留言!!我們這些做朋友的會感激不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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