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某個駐美國辦事處的處長因為被指控虐待外佣被美國警察捉去拘留。有許多的台灣人為了這件事情義憤填膺,把這件案子當成是政治案件,覺得美國政府完全無視台灣的外交豁免權,他們認為美國人隨便把台灣外交人員抓去關,有辱台灣人的自尊。很多台灣人大聲疾呼,他們覺得一個駐美國的台灣辦事處處長即使犯了虐待傭人的罪行也不應該被捉,美國人應該立刻放人。但是,就我個人來看,不管美國放不放人,要不要把這台灣處長交給台灣政府自己處理都是小事。因為,一個代表台灣的台灣外交部處長在美國光是「涉嫌虐待外傭」的這件事就已經丟光了台灣人自己的臉。

 

在台灣的外傭多到不計其數,因為台灣人很喜歡請外傭,不管是真的生病,或是要造假,我們台灣人都喜歡申請外傭到家裡幫忙,因為他們比台灣本土的傭人便宜划算多了。在台灣需要家裡請長期看護,幫忙照顧老人,幫忙做家事的人家都知道請外傭比請台灣傭人便宜很多。但是即使台灣人自己心裡明白請外傭很划算,而且這些外傭也耐勞耐怨,但是骨子裡卻還是很不甘心自己要花出去的錢,所以就會想出各種可以把錢花在刀口上的法子,盡其所能的勞動外傭,想辦法讓他們一整天都不會閒著。就因為不少的台灣人都有這種想法,所以在台灣常常發生虐待外傭的事件。

 

台灣人以台灣人的想法來看,這種叫外傭多做一點事情,每天工作長達12個小時的工作量是很正常的,因為台灣人很多時候都會有那種「出錢的就是大爺」的那種貴族思想。他們那些雇主覺得他們既然付了一個月包吃包住的工資,雇主不讓那些佣人多多幹活的話,那種人才叫做傻瓜。就因為有這種想法,所以在台灣就常常會有「一家付錢,多家使用」的雇主家庭。那些來自菲律賓,印尼,越南的外傭,往往晚上要照顧中風要抽痰的老病人,白天不但不能片刻休息,還要繼續做家事,還要順便看護特別從小孩家送過來的孫子。一個菲傭可能身兼數職,要做雇主家的看護,要做清潔女工,要會煮飯,要做跑腿小妹,還要兼作保姆。很多雇主不但要求外傭要做這麼多事情,還又因為一家花錢請了外傭,所以連帶的家中其他成員的家務也要這個外傭來做。一個佣人可能一個星期要跑好幾個家,所有兒子,女兒的家都要負責打掃,甚至當這家所有的孫子的共同保姆。如果菲傭對這樣的職責敢有怨言,雇主就會威脅外傭要「終止合約,遣送回國」,一點也不用擔心勞工法的問題。在台灣的很多外傭,就是有這樣子的「雙重功能」,就是這樣子的好用,讓台灣人虐待外傭成為一種變態的風氣。

 

以前我還住在台北的時候,因為家裡的小孩還很小,所以我時常花很多的時間帶小孩到附近的公園去玩。我當時住的地方有很多有錢人,所有公園裡常常有不少的老人和菲傭都在那裡看著小孩玩耍。因為我皮膚黑,又推嬰兒車帶著小孩,所以很多台灣的老人家都以為我是菲傭(因為台灣太太沒有幾個是會不去工作而在家看小孩的)。他們時常私下讚美我說:「你看,人家這一家菲傭的國語說得多好啊!」在這公園裡面,我常常看到很多非常變態的事情,但是台灣人都卻習以為常,一點都不覺得有什麼怪。例如,他們這些台灣的小孩很少直稱那些菲傭的名字,他們叫菲傭通常都是以「喂」來稱呼,要不然就叫那些傭人「外勞」,好像這些外傭生來沒名字似的,讓他們這樣喂來喂去。這些仗勢欺人的小孩,從小就知道怎麼欺負外傭,一點也沒把外傭當人看。在外國,我根本沒看過小孩會用這種口氣跟保母說話。

 

很多台灣人請外傭都很怕這些外傭會在家私下欺負虐待自己的小孩,所以不少家庭還會在家裝秘密攝影機,小心防備自己的小孩被外傭欺負。事實上,從我長期在公園裡觀察到的現象,我覺得很多時候都不是外傭在暗自欺負小孩,而是台灣小孩在欺負外傭。在公園裡,我看到很多的小孩對待家中外勞非常的粗魯,有時甚至還很暴力。這些外傭從幼稚園接小孩回家,他們要替小孩背書包,提袋子。小孩一不順心就會對外傭發脾氣,甚至拳打腳踢。小孩自己走路跌倒,怪菲傭。小孩自己衣服弄髒了,怪菲傭。小孩自己欺負別人被罵了,怪菲傭。反正台灣這些小孩子有什麼事情都怪在菲傭的頭上。自己事情一不順心,就開始跟菲傭發脾氣,如果菲傭沒有小心應對,這些小孩還會恐嚇菲傭說他們回家要告訴他們的父母。小孩對待菲傭這些身體上,語言上,行為上的暴力行為,外傭全都要逆來順受。外傭要跟小孩講道理,回到家肯定會被家裡的主人處罰,所以他們寧可順著小孩的意,隨便讓這些被寵壞的小孩虐待。有一次我還看到一個八九歲的小孩,他的鞋帶掉了,他只把腳伸出來,用手指一下,連話都懶得說,外傭就要來替他綁鞋帶。這種小孩,夠霸氣的吧?

 

台灣人虐待外傭的事情層不出窮,各種虐待方式都有。有的外傭晚上要做家中病人的看護,白天還要到小吃店去幫忙。有的台灣雇主則是強迫信回教的印尼傭吃豬肉,還有台灣雇主讓外傭住在倉庫裡鋪報紙當床。台灣人這種虐待外傭的本事實在是很高強,台灣人這種劣根性讓我不得不佩服菲律賓人那種逆來順受,可以委曲求全的個性。想想看,台灣人可以把這種虐待菲傭的方式去虐待台灣自己本土的傭人嗎?

 

當我家二小姐會走會爬的時候,我曾經想過要請一個傭人來家裡幫忙。我去仲介公司申請短時的幫傭。有好幾個台灣太太來應徵。一個太太說,她每天只做早上,一個星期只做三天,但是一個月要一萬五。另一個太太比較隨和一點,一個星期可以做五天,上下午隨意調配,但是她聲明她不清臥房,她不煮飯,她不幫我照顧小孩。台灣本土的傭人就是這樣珍貴,隨你愛用不用。很多台灣人就知道自己的同胞不但貴,還「惹不起」,所以他們只敢請外傭,因為外傭便宜又好欺負。

 

台灣人虐待外傭除了想要「撿便宜」的心理之外,另外一批人也存了「天生歧視弱勢人」的心理。有不少的台灣人對待菲傭非常刻薄那是因為他們自己本身養尊處優,從出身到長大,一直都只做過「人上人」,從來都沒有做過「人下人」,所以他們指使佣人非常自然,覺得那些傭人或是社會低層社會的人都是因為這些人生下來就是苦命,命中注定要被人支使,不配被人尊重。他們生來命好的「人上人」對那些命苦的下人刻薄一點是理所當然,天經地義。還有好些些台灣人自以為自己是救世主,他們覺得自己把一個在菲律賓有可能會沒工作,沒飯吃的下等人救到台灣,讓她們有飯吃,有房子住,有錢拿,這就已經是大功德一件了,所以在讓她們不會累死的狀況之下,多讓她們做做事也是功德一件。很多台灣人就以這些自己認為光明正大的理由催眠自己,讓那些虐待外傭的行為全都有了合理解釋,一點也不會覺得自己愧對了這些外傭。

 

台灣人對待外傭的態度是不是只有台灣人知道呢?有一次,我在杜拜的飛機場等機的時候剛好碰到一家也是異國聯婚的德國人家庭。那位太太是菲律賓人,當她知道我是台灣人之後,她當眾就在那裡數落我們台灣人是如何虐待他們菲律賓傭人的。她說,她從來不知道世界上還會存有像台灣這樣沒有人性,沒有道德,不知尊重勞工的民族。她在那裡,當著所有人的面,把我們台灣人如何虐待他們菲律賓勞工的事情詳細的舉例說明。那時身為台灣人的我,真想找個地洞藏起來。


台灣人其實是很勢力的一種人。台灣人見到比自己強的白人,日本人都畢恭畢敬,但是對於亞洲其他落後的國家就嗤之以鼻。我們台灣人常常看不起菲律賓人,越南人,印尼人,因為我們覺得我們台灣人比他們更優秀,更文明,更有水準,所以我們台灣人欺負那些菲傭都是情有所源,因為那些文明落後的人都應該被「教育」。台灣人老是覺得那些文化低落的人,如果不對他們「凶」一點,狠一點,他們就會爬到你頭上囂張。


這次外交部的處長被控不但虐待佣人,工作時間遠遠超時,而且還違約只付佣人五百美元。這件事情對於台灣人來說,或許只是小事一樁,沒什麼了不起,因為虐待菲傭的事情在台灣太時常發生了。但是,這在美國或是歐洲國家來說,這可是大事一樁。一個外交部外派的處長,月薪最起碼也有二十萬台幣,一個佣人從早做到晚,合約的月薪也不過是一千二百元美金,也不過是兩萬多台幣。一個台灣外交部處長窮到付不起這種錢嗎?還是她是故意不付的?據說,這個菲傭五百美金的薪水竟然還是可以向外交部直接報帳的。不管是那種理由,在美國雇主故意少付員工薪資就是大事一件,因為這是欺壓員工的重大罪刑,在美國的每個公司都明白這種簡單的道理。如果,這件故意少給外傭薪水的事情鬧大了,美國調查局要詳細查清楚到底是處長故意扣押外傭薪水,還是台灣外交部自己壓榨外勞的詳細內幕的時候,我們台灣人更會沒面子,更是丟臉丟到家。

 

當一個學過外交禮儀,深切瞭解美國人權重要,而且還代表我們台灣的外交部處長都有這樣隨意虐待外傭的心態了,我們台灣人還有臉去跟美國人爭執這種外交人員豁免權,要美國人重視我們台灣人的人權?台灣人既然要美國人尊重我們台灣人的人權,要美國人也把我們台灣人當人看的同時,我們台灣人是不是應該先自我反省,想想我們自己是否也該尊重他們菲律賓人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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