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老家巷子後面以前有一棟違章建築,這違章建築房子本身當時看起來就非常老舊,低低矮矮的,好像面臨快垮的地步。這棟看起來十足是違章建築的房子不寬不深,但是很狹長,足足佔領了兩個巷子的出口處。從我們搬到這個社區開始,我們就被告知,這個巷子是可以會打通到後面的馬路。但是,這戶違章建築怎麼都不配合。這一等,我們等了十多年都沒有結果。
在我們社區剛建好的時候,他們這戶人家還住在這裡,怎麼都不搬。我們這裡所有的住戶,為了他這一家,所有的人都必須繞一大圈,多走十五分鐘的路才能夠走到後面的大街上。後來,這家人搬走了,但是還是堅持不配合,一個房子堅持堵在兩個巷子口。在這種拿他沒辦法的情況之下,地政事務處好像後來把它這違章建築物給強行拆了,大街通到我們巷子裡的路都鋪好了,但是這家人還是堅持他的理念,在這巷子口蓋了一道牆,強行讓大家都不能從這巷子裡出入。
這條巷子的問題存在了十幾年,這裡的住戶到最後再也不在乎到底能不從這個巷子口出入,因為大家都習慣繞遠路而行了。但是,不管如何,我們這裡所有的住戶一看到那家違章建築戶所圍的那道牆,心裡就有氣,因為他這一家不但堵住了進出,也讓這裡變成死巷子,他們家既不住,也不搬,任憑雜草叢生,活像廢墟一般,嚴重了影響我們整個社區的觀瞻,更影響了我們住戶的對外形象。釘子戶有公權力,難道其他住戶就沒有公權力嗎?為什麼他這一戶人家可以大做文章的要保護他的公權力,那麼政府就沒有責任保護其他大多數住戶的公權力嗎?
話說我們住家附近的這個超強釘子戶,其實他們這一家人很早以前就已經不住在那裡了,有可能市政府強行收購了他們的地,也有可能那棟違章建築早就不適合人居。但是,不管他們住不住在那裡,光是憑他想盡辦法讓我們所有住戶都難過的這種心態,就讓我們大家感到厭惡。政府規劃都市計畫,要在他的地上把巷子打通,讓所有社區的人方便進出,這樣或許違背了他的個人權益,或許他也很想從中獲得暴利,想要價兩億什麼的,他怎麼都不肯做任何妥協。到最後,他也可以說,錢不是問題,問題是他自己本身的權益,房子不賣給政府是他的公權力。
他自己早就不住那裡了,政府也把巷子打通了,但是,他卻還是要固執的在巷子口故意蓋一道牆,擺明了他是老大,他就是不想讓大家進出。後來,磚頭牆被公家機關拆了,但是這老大卻又圍起了鐵絲網,怎麼都還是要刁難大家,故意跟公家政府作對,表決死不妥協的決心。這種私自賭路是什麼心態?再說,我們居住在小城市,市政府執行公務的效率不敢太好,從來都不敢強制執行什麼法律制裁,任憑這一家人擺爛,讓這地主囂張很多年。這種釘子戶即使把話說得再悲情,把戲碼演得再淒慘,但是整件事情說穿了就只能應證暴露他們那種絕無公德心,完全自私自利,全天下都要以他們的利益為重,其他人的死活一律跟他們沒關係的原始心態。
不從法律面來看,即使從正常的公共道德層面來,我怎麼都不清楚這家釘子戶到底是想訴求什麼?我們這裡所有的住戶,為了他這一家整整損失了這麼多年的權力,天天都要繞道而行,我們都從來沒去鬧過他們,或甚至去爬他們家的牆走捷徑,大家都以消極的態度對待他們積極的抗爭。他覺得他自己損失很大,因為地主或許原本夢想在那個狹小的一塊地上蓋個大型的百貨公司或是一個獨霸社區三角地帶的便利商店,所以老覺得自己虧很大。他從自家私人的角度去衡量權益,但是其他人的損失他又何嘗考慮過呢?說穿了,這種釘子戶的心態,什麼保衛自己家園,只求有自己的家的說法,可能說來說去都是錢的問題。只要錢給得多,多到可以滿足他的需求,那麼釘子戶的抗爭就會自然不見。但是,如果,釘子戶看準了機會獅子大開口,想要趁機多撈一筆,不賺白不賺,那麼即使政府想要極力補償他們,他們也會覺得不夠看,不是嫌補償金太少,就是嫌賠償的住家樓層不對,方向不對,面積不對,停車場不夠,什麼都不對。事關釘子戶應盡責任和義務的法律,他們一概推說聽不懂,不曉得,不清楚,可是一但是涉及到他們權益的法律部分,即使沒人跟他們詳細說明,他們卻又老早就弄清楚了,而且比誰都精深的去執行。反正,他有的是時間跟你耗,跟大家鬥。跟法律鬥輸了,就說政府違憲,要大家維護他的憲法權力。如果真贏了,政府就真的要給他兩億。不管你怎麼算,他們這種釘子戶就是不會有所損失。真正有損失的人是我們這種奉公守法,必須跟釘子戶做鄰居,但是又對釘子戶一籌莫展的平常人家!
後記:我們老家現在已經多年無人居住,所以這個巷子的後續狀況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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